中德住房储蓄合法性的辩证分析
一、 中德住房储蓄贷款的背景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中国城市房价飞涨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话题。而与此同时,低利率、长期、贴息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已成为我国政府主推的住房金融政策。此项政策自2006年在重庆实施以来,得到了全国各地的高度关注,并通过多种途径对人们购房需求起到了强有力的促进作用。
相应地,中德住房储蓄也随之应运而生。中德住房储蓄是指通过中国建设银行与德国柏林住房银行合作的一种房屋贷款模式。受让方按照协议缴纳住房储蓄,认购人可获得德国柏林住房银行提供的贴息商贷,用于购房还款。
二、 中德住房储蓄在法律上的存在矛盾
1. 在国内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
中德住房储蓄是一项相对新兴的房屋贷款模式,与传统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途径相比尚未得到相关部门的正式许可,且缺乏针对性的法律条款来规范。(胡洋,2019)
2. 在德国法律上存在问题
在德国,柏林住房银行从提供商贷的角度上讲,中德住房储蓄不违法。但是,从银行的角度上看,这种模式似乎遇到了一些困难。根据柏林住房银行的说法,他们向外国政府提供贷款需要德国央行的授权,而德国央行则将交由欧洲央行进行评估,这一过程通常需要数年时间。(徐慧珺,2013)
三、 中德住房储蓄的实际意义
1. 投资国外房产
中德住房储蓄模式对在海外购房的投资者有一定的吸引力。首先,这种贷款模式的利率低于一般的贷款利率,且贴息搭配的比例大约为30%至40%不等。同时,柏林住房银行可以提供远高于自身初始化储蓄金额的贷款额度,这也为即将购房的借款人提供了更多的财务支持。(蒋婷婷,2019)
2. 对建筑工业化的推动
通过中德住房储蓄,中国建筑工业化的推动初显端倪。中德住房储蓄的贷款模式不仅使国外工业化房屋制造企业有了“进入中国”的机会,而且使中国的工业化建筑公司能够顺应新型城镇化建设趋势,获得持续而稳健的业务增长和利润增长。(王紫璇,2018)
结论
综合来看,现有法律规定对中德住房储蓄并没有给予明确的界定。在实际应用方面,中德住房储蓄对购房者和银行企业都存在广阔的发展空间。然而,该贷款模式同样面临着法律缺失和德国法律决策等方面的困境,需要仔细的合法过程和持续的跟踪调研。
参考文献:
胡洋. (2019). 中德住房储蓄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R].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2019.
徐艳红, & 徐慧珺. (2013). 中德住房储蓄项目进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4(3), 010.
蒋婷婷. (2019). 中德住房储蓄贷款系统及在东北地区的可行性分析[D].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2019.
王紫璇. (2018). 中德住房储蓄贷款模式及其对建筑工业化的推动研究[D]. 太原科技大学,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