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学院教务处:关于学生选课规定的通知
一、选课时间
根据学校日程安排和相关法律法规,邯郸学院确定每学期的选课时间,具体时间请以教务处官网公布为准。学生在选课期间内,可以自主选择所需的课程,并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选课的学生,需向教务处申请,经批准方可补选。
二、选课方式
学生在选课期间可以使用学生选课系统进行选课,也可以向辅导员或指导教师提出选课要求。对于某些需要先申请审核的专业课程,学生需要除了在系统内进行选课外,还需要向专业教师提出选课申请并等待审核结果。
三、选课规定
1.选课顺序与限制
学生在选课时需要按照教学计划顺序进行选课,并按照规定选满所需学分。同时,对于某些阶段性要求的学分和必修课程,学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通过。
2.退课规定
学生在选课后,若需退课,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退课,如未能按时办理,相关学分和课程成绩将不予认可。学生在退课时需要向辅导员或指导教师提出申请,并在系统内进行操作,退课手续需完成后,方可办理学分和成绩退还等相关手续。
3.补选规定
学生在选课期间内未能完成选课,需向教务处申请补选,申请需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学生在补选时需要选择未满选学分的课程,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和补选。
以上是邯郸学院教务处关于学生选课规定的通知,希望广大学生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选课和处理相关手续。